{{ $t('FEZ001') }}輔導組
{{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1條及本中心109年家庭教育推展活動計畫辦理。
二、為培養教師情感教育專業知能,教導學生正確的人際價值觀,激勵教師情感教育教學熱忱,輔導學生解決情感衝突
情境辦理本案,計畫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推展情感教育相關國小暨國高中教師。
(二)辦理內容:培訓本市有意推動情感教育之教師,辦理3梯次研習。
三、本案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日期:3/5(星期四)、3/26(星期四)、4/16(星期四)。
(二)時間:9:00-16:00。
(三)地點: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四、每校報名以2名教師為限,欲報名者請洽輔導組。
五、本案參加教師每場次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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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05
{{ $t('FEZ014')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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