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目的:儘早發現校內需協助之特殊生,以提供適切之服務。
三、學生資格:
1.學習明顯落後,已接受過校內的補救教學後成效不佳。
2.持有醫院心理衡鑑/綜合報告,學生情形不佳已明顯影響學習。(高年
級必附)。
3.有情緒方面問題,已轉介輔導處輔導後成效不佳。
4.持有身障手冊,尚未鑑定安置者。
四、篩選對象:本校1~6年級學生。
五、實施日期:
1.上學期:期中考後開始實施。( 11月)
2.下學期:期中考後開始實施。( 5月 )
六、施測教師:本校資源班老師。
七、通過篩選的學生由資源班老師共同討論安排授課事宜,並於下一個學期
正式進入資源班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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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4-28
{{ $t('FEZ014') }}2020-05-15|
{{ $t('FEZ005')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