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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10年8月27日社字第11000014872號函辦理。
二、該會針對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收入減少致生活陷困之家庭提供其子女教育補助。
三、補助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核定領有110年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金之家庭。
(二)補助項目: 公私立高中職就學子女每人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 公私立國中小就學子女每人2,000元。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經費用罄即於該會官網公告停止收件。
(四)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 6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
3.足資證明子女已完成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手續之事實證明(已繳費單據、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
4.領款收據。
5. 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6.110年衛生福利部急難紓困金匯入證明。
五、申請方式:前述文件填寫完成後檢附文件掛號寄至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社工處(地址:10802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 倘有疑問請逕洽該會,電話:(02)23028595,傳真:(02)23639646,電子郵件:redcross@redcros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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