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111年度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自111年4月1日(星期五)起至111年4月30日(星期六)止。 111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案:自111年10月1日(星期六)起111年至10月31日(星期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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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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