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須由導師、社團老師或社工提出申請。
一、目標對象:
具備美術、音樂、舞蹈、體育或其他各項技能學習興趣及優勢潛力之經濟弱勢8~15歳國中、國小學童。
二、築夢獎助金:
﹙一﹚本獎助分「個人組」及「團體組」。
個人組──獎助金最高新台幣12 萬元,依計畫內容彈性核撥獎助金。
團體組──獎助金最高新台幣20 萬元,依計畫內容彈性核撥獎助金。
﹙二﹚獎助金應透過個案督導妥善規劃運用,採實支實付為原則。
﹙三﹚團體組(三人以上)其中至少應有兩位成員對才藝有顯著潛力,並具高度學習興趣或熱忱,始得向本會提出習藝資助計畫。
三、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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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16
{{ $t('FEZ004')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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