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轉知新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有意者請參照附件。
Ⓞ申請資格:112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7-18
{{ $t('FEZ014') }}2023-12-29|
{{ $t('FEZ004') }}2023-07-18|
{{ $t('FEZ005')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