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新北市土城區安和國小113學年度特教生鐘點助理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依本市教育局113年8月7日新北教特字第1131551286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3年8月28日(星期三) 10:30時起至10:5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本校輔導處(新北市土城區延和路23號)。
四、報名方式:現場親自報名。
五、甄選日期:1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11:00開始甄選。
六、甄選地點:新北市土城區安和國小。
七、工作時間及內容:因應學生個別需求。
(一)工作時間:於本校學生上課時間,依學生實際需求改變而隨時調整工作時間。
(二)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協助學生:
1.處理學生生活自理、動作復健事宜(如:盥洗、飲食、如廁…等)。
2.處理學生學習相關事宜。
3.引導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課程(含課間休閒活動)、教室及學習場地移動,並維護學生安全。
4.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5.支援並協助處理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相關(如:生活自理…等工作)事宜。
6.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參加學校各項活動,並維護其安全。
7.其它臨時交辦特殊教育相關事項。
*工作時間及內容如有疑義請洽本校輔導處特教組洽詢。
八、薪資與保險:
(一)薪資:依勞動部基本工資時薪支給(新臺幣183元/時),依實際服務時數計發。
(二)保險:依至校實際服務時間,辦理勞工保險、健康保險之加退保投保作業。
九、名額、聘期如下:
(一)特教生鐘點助理人員(部分工時):1~6名(依學生需求錄取)。
(二)聘期:開學日113年8月30日起至結業日114年6月30日止(依學校上課日為準)
十、報名資格:
品德優良、有愛心、耐心並具備主動服務熱忱,且能秉持學習心之人員。
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
2.曾服公職,因貪污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輔助宣告及監護宣告者。
6.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十一、報名程序:請填寫報名表、履歷表各1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件影本、
相關資料證明文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身障手冊證明文件),請以A4影印
至本校輔導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務必備妥所附證件正本供查驗。
十二、甄選方式:口試。
十三、成績計算: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亦不列備取。
十四、錄取公告:113年8月28日13時00分前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請自行查看。
十五、報到及簽約日期:1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3:30持學歷證件正本、身分證向本校輔導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十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請應考人自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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