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辦理。
二、目的
為鼓勵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及學生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言學習興趣,鼓勵教師及學生發展本土語言專長,針對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所轄公私立國中小教師及在學學生予以獎勵,特訂定本計畫。
三、獎勵對象
本市所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現職校長、現職編制內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行政人員及在學學生。
四、報名費部分
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現職校長、現職編制內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語)中高級以上之全額補助,未通過者半額補助。
五、本校符合申請資格並欲申請獎勵之師生請於109年6月15日以前將申請表件送至教務處教學組,逾時視同放棄喔!
六、詳細說明請見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5-25
{{ $t('FEZ005')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