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參加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各班皆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期間:紙本請於109年9月9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送至教務處參加評選。
四、申請文件:「109年度讀報教育實驗班申請表」和「讀報實驗班教學計畫」一式3份。
五、每校最多可申請2班。
六、參與實驗班教師應依教學計畫進行讀報指導,並應於110年1月參加全市讀報教育成果觀摩,分享試辦成果。
七、詳細辦法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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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9-04
{{ $t('FEZ01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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