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109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各輔導小組辦理團務運作計畫-教師專業增能研習活動,如「全市領域召集人研習」、「領域教師分區研究社群」等,本局同意各校依各輔導小組函文,逕核予本市國教輔導團團員公假出席,另參與研習教師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假(課務排代);請各輔導小組函文副知本局。
三、請各輔導小組依本市教師實際出席情形核發研習時數,研習編號即本文文號,活動簽到冊及成果資料留各輔導小組備查。另關於教師研習時數登錄事宜,請依本市「教師進修研習系統」作業程序辦理。
四、因應疫情,實體研習一律比照各校目前防疫措施辦理,落實研習實名制、體溫量測、自備口罩(密閉空間一律配戴口罩),保持安全防疫距離(室內1.5公尺,戶外1公尺)。除遵循上述措施之外,各輔導小組得視後續疫情之發展,另行評估或調整研習辦理方式。
五、各輔導小組辦理之「分區輔導」及「到校輔導」,請依相關公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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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2-25
{{ $t('FEZ014')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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