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為提倡美術教育及推廣藝術文化,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潛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特舉辦旨揭活動。
二、本年度學生美展徵件類別為「書法、水墨、繪畫、水彩及版畫類」;報名方式調整為線上與紙本報名雙軌制,各類組評審分為兩階段,初選以作品數位影像檔進行,決選以作品原件進行。
三、收件日期自110年4月19日(一)至5月21日(五)止;得獎作品於110年9月3日(五)至9月22日(三)在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廳展出。(須自行送件)
◎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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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2-26
{{ $t('FEZ014')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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