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教育部轉知有關家長反映「擔心不肖業者恐有強行推銷課程疑慮」案,請協助轉知所屬老師與家長釐清相關資訊,以維學生及家長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75251A號函辦理。
二、有民間人士自稱教育部教育宣導中心委託人員,說明為協助學生因應108課綱調整後之學習發展,將派人至家中免費提供1小時之課後安親教學等情事,惟教育部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無成立是類宣導中心。
{{ $t('FEZ003')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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