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略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民俗節日放假1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
二、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法定休假日,凡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從本人、其父母或其配偶之民族別歲時祭儀期間擇一日放假,持足資證明族別文件即可放假,除此之外無須提供任何證明。
三、為維護歲時祭儀文化傳承,各單位得衡酌歲時祭儀天數及返鄉路程,以其他假別給予額外放假。
四、茲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請公告周知並轉知師生配合辦理,相關資訊亦公開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行政資訊網「歲時祭儀專區」(http://www.cip.gov.tw),供自行下載取用。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7-13
{{ $t('FEZ014') }}2022-08-12|
{{ $t('FEZ004') }}2022-07-13|
{{ $t('FEZ005')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