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程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21799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擇要說明如下: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任教師及實習教師。
收件資訊: 收件期間:111年12月21日至112年1月4日止。
收件方式:期限內依格式、收件標準,將參選作品限時掛號郵寄至10630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葉彤小姐收,並同步完成線上報名,倘逾期或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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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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