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該局112年2月3日新北文藝字第11201816361號函辦理。
二、相關徵件資格及類別如下:
(一)一般組:具我國籍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得參加,徵件媒材為水墨、書法、篆刻、膠彩、雕塑等5類。
(二)青春組:就學於我國合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出生於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間,徵件媒材為水墨、書法等2類。
三、徵件日期自112年4月7日起至5月8日止受理收件,採紙本及線上報名。
四、旨揭徵件簡章可至該局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e.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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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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