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旨揭研習為提供本市教師具備專業回饋相關知能,進而協助學校辦理公開授課及進行專業回饋,以落實教師間同儕視導功效,達成專業成長之目的。
二、本案重要實施內容如下: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
申請方式:於112年4月6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申請,每校至多3場次。
核定方式:以各校填報順序依序審核,全市性研習優先錄取,並於112年4月30日前公布通過名單。 公假:本局同意核予工作人員至多3人公假派代,若於假日期間研習得於1年內擇日補休(課務自理);各課程講師及參與教師公假(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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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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