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本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共有5個名額,依規定成立評選委員會進行資料審查並評選之,歡迎家長們踴躍提出申請。茲摘錄以下內容,請家長參閱,詳細內容請上校網查詢。
一、申請注意事項:
1.學生在學期間日常生活表現良好,於體育、音樂、美勞、語文、科學數理等五大類
有具體事蹟表現傑出者。依畢業班級數的三分之一計算,採無條件進位,本校名額
共5名,將依報名情況,由審查委員依送件名單評選。
2.同時具備「學習卓越市長獎」及「特殊展能市長獎」領獎資格者,以「學習卓越市
長獎」為優先,且不得再兼領其他學業成績優良獎項。
3.原則上各類別一名,若某類別無申請者,或有多人同分情況,交由評選委員會於評
選會議決議之。
4.若某一類別從缺,其名額將由該年類別申請人數最多且積分較高者依次遞補。
二、審核程序與時間:
1.畢業生、畢業生家長請上本校校網首頁「最新消息」處下載相關表件,並於期限內
提出申請,申請時請檢附各項佐證資料彙集成冊,每人限申請一類。
2.級任老師依據評分辦法及佐證資料核對學生自評分數檢核簽名後,始可推派參加,
每班可提報2~3人為候選人。
3.相關佐證資料及申請表應依期限(如下表)送至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4.於教務處審核期間始取得之成績證明,仍可送教務處並納入計分範圍。
項 目 |
時 間 |
1.辦法公布 |
112年3月1日(星期三) |
2.學生送請班級導師初審 |
112年4月6日~4月28日 |
3.學生將申請表、佐證資料送至教務處 |
112年5月2日下午16:00截止 |
4.教務處審核資料 |
112年5月2日~5月5日 |
5.複審會議 |
112年5月10日中午12:45 |
三、應繳驗資料:
1.書面申請表一份(學生需按照導師的意見進行修正,重新繕打,附上導師簽名)。
2.書面申請表、佐證資料依順序裝冊。
(1)資料正本及影本分成兩本裝冊,排列方式請依照申請表內各獎項填寫順序。
(2)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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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02
{{ $t('FEZ004')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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