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2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42625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中小英語教師教學專業能力,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臺師大)依國小及國中教育階段分別辦理旨揭工作坊,期透過英語教學活動設計與分組實作等主題,提升國中小英語教師「英語課盡量以英語教學」策略與技巧。
三、旨揭工作坊之實施對象為全國現職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英語教師、英語代理教師及英語科實習教師。
四、各場次辦理地點、報名及辦理時間臚列於下: (二)第2場:於致理科技大學(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辦理;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研習時間為112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五、報名方式:請掃描簡章上QR碼以填寫報名表單,並於各場次報名截止前至簡章中所列報名表連結填寫報名資料,額滿為止。
六、旨揭工作坊採實體課程方式辦理,全程參與之教師將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七、為強化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口說教學能力,鼓勵112學年度國中小英語領域召集教師參加,本局同意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並請依教師實際參與研習時數給予補休(課務自理);倘研習是日教師仍有課務,請協助派代及安排相關職務代理人,俾教師參與旨揭工作坊,落實2030雙語教育─英語課採全英語授課教育政策。
八、經洽國教署表示,旨揭工作坊係以「國中小英語領域召集教師」為對象,俾其研習歸校後,擔任種子教師,協助學校落實推動英語課採全英語授課;另國教署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以下簡稱口說樂學計畫)」,指定各國中小英語教師至少參與1次「英語文課程採全英語教學教材教法研習」(112學年度改稱英語課英語教教材教法研習),係為普及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英語教學知能,爰以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為對象;前揭工作坊與前揭口說樂學計畫辦理目的及參與對象均不同,爰教師參與本工作坊不納入口說樂學計畫相關研習次數。
九、旨揭工作坊詳細內容請參閱報名簡章,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一)李俊鈺先生,電話:(02)77497797,電子信箱:ptm109_13315@ntnu.edu.tw。
(二)楊慧欣小姐,電話:(02)77497796,電子信箱:juce@ntnu.edu.tw。
(三)陳柏瑋先生,電話:(02)77495938,電子信箱:tony21232@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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