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年新北市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透過數位學習資源的研習與交流,深化教師數位學習教學之能量;鼓勵教師認識數位學習資源,適當轉化為數位學習融入教學的教學設計。
三、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徵選內容:參賽教師自選教材的1堂課(單元、議題亦可)使用數位學習進行教學活動設計,除既有「自主學習組」、「PBL學習組」,新增「新科技組」(AR/VR/物聯網等)。
(二)參加人員:
1、本市數位學習計畫學校(含典範學校、5G智慧學習學校、5G新科技學校等),每校務必參加徵選。
2、各公立國中小在職教師(含代理、代課、兼課教師)自由參加。
(三)徵選說明會:均採Google Meet線上方式辦理。
1、場次1:自主學習四學模式設計。 (1)時間: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2)線上會議室代碼:bzk-ysxb-pbo。
2、場次2:PBL學習、新科技教學模式設計。 (1)時間:112年11月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2)線上會議室代碼:bzk-ysxb-pbo。 (3)本局同意核予參與研習教師公假(課務派代)。
(四)收件日期:112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止,將教案及報名相關資料上傳至新北親師生平台內之「新北數位教學平台-來尬冊」網站(https://lgt.ntpc.edu.tw/)。
(五)本案預定113年2月16日(星期五)前,於「新北數位教學平台-來尬冊」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發函通知。
四、獎勵:
(一)獲獎教師:本局擬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31項(二)予以敘獎(特優比照第1名,嘉獎2次、優等比照第2名、甲等比照第3名,嘉獎1次)。 (二)承辦學校:本局擬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敘獎項目第13項(四)「承辦單位績效優良者」之規定辦理,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6人為限,含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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