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黃意庭
{{ $t('FEZ002') }}教務處|
補助對象:
一、 參加112 年度第2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就讀國民小
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大專校院等原住民籍考生。
二、 幼兒園考生。
三、 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10 人以上公私立學校之租車費用且限國民
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
校、大專院校。
四、 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職族語老師。
{{ $t('FEZ012') }}
{{ $t('FEZ003') }}2023-12-05
{{ $t('FEZ014') }}2024-01-04|
{{ $t('FEZ004') }}2023-12-05|
{{ $t('FEZ005')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