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及本市112年度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本土語言教學成效,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應辦理教學專業課程,以提升本土語文教學之現職教師專業能力。自106年度起,現職教師教授閩南語或客家語,須通過中央辦理之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認證(閩南語認證考試由教育部與成功大學辦理)始得授課。
三、為使現職教師瞭解教育部政策及測驗方式,本局規劃旨揭研習,以協助現職教師持續參與閩南語認證考試,請鼓勵現職教師踴躍參加。
四、同時為資源有效利用,請勿重複於研習系統報名,本局將落實追蹤教師報名後之出缺席情形與研習成效。
五、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13年4月14日(星期日)、113年4月21日(星期日)及113年4月28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與下午1時至5時。
(二)研習地點:本市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和平樓244藝術STEAM創發中心。
(三)研習對象:欲參加閩南語認證考試之本市各級學校現職教師。
(四)報名方式:自113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13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報名,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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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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