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二、活動說明:於活動期間成功申請(需認證完成)以電子郵件方式收受本市使用牌照稅、房屋稅或地價稅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者,即可參加抽獎,每筆享有1次抽獎機會,每人僅能獲獎1次,獎項從優。
三、、詳情請參閱稅捐稽徵處官網首頁/宣導園地/活動訊息之連結頁面(https://www.tax.ntpc.gov.tw/cp-63-14365-75798-1.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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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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