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新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調整作業要點」 辦理。
二、另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第4 點規定,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應於112年5月10日(星期 三)前,依學區劃分繕造二份應屆畢業生升入各國民中學 名冊(含電子檔),一份送至國民中學,一份存校備查, 先予敘明。
三、本市各國民中學應於112年5月30日(星期二)前複審各國 民小學送達之新生名冊,如發現因國民小學造冊或其他錯 誤而分發者,或非該校學區內之學生,不得給予辦理入 學,並請其至應就讀之學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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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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