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2月10日府教輔特字第1090033377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設籍南投縣且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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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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