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辦理。
二、請參加甄選人員填妥資料,由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連同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於旨揭日期送達;以寄送方式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三、複審(面試)請於109年6月19日 (星期五)下午2時至本中心參加面試。凡參加甄選之人員,甄選當天核予公假(派代)半日。
四、甄選結果將於109年6月30日 (星期二)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另函通知錄取者。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5-28
{{ $t('FEZ014') }}2020-06-27|
{{ $t('FEZ005')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