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親師組
{{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獎助家境弱勢之卓越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本計畫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且就讀國內公立高中(職)、本市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
三、辦理旨揭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轉知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表格可由本市教育資源網下載運用(路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電子公告/電子公文);網址:http://www.ntpc.edu.tw/。
(二)本計畫由符合資格之學生填寫申請表、家庭概況表、服務同意書等表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送就讀學校進行初審。
(三)為核實補助,辦理單位得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四)請學校召開初選會議辦理初審後,至「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填報系統」(http://dream.friendly.tw)進行被推薦學生資料填報及列印,以完成申請程序。填報系統之帳號及密碼查詢可先詢問原校承辦人,若仍無法得知密碼,可以電郵350@ckjhs.ntpc.edu.tw詢問或電話(02)26869727分機350溪崑國中輔導處。
(五)請校方人員依檢核表確實審核相關證明文件、核章,並依序裝訂表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
(六)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無推薦者免送件。
(七)承辦單位:資料請逕寄本市溪崑國中(校址:22072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信封請註明「申請圓夢基金獎助-組別」(例:申請圓夢基金獎助-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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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9-03
{{ $t('FEZ014')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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