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12 條。
二、 計畫目的:
(一)經由主題探索與專業對話,建立交流平台,藉此凝聚共識。
(二)透過課程設計實作,進行跨教育階段、跨領域對談,激盪教學火花。
三、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四、 承辦單位: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五、 參與對象:新北市曾參與代間教育課程研發或有意願參與教師,上限 40 人。
第 1 場次受限材料及設備限額 25 人,額滿為止。
六、 研習相關資訊
(一)、地點: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二)、時間、課程內容與授課師資:如附件 1。
七、 報名方式:
(一)、 本計畫為主題系列課程,建議全程參與課程,錄取教師得公假登記,課務排代(請假公文字號為本文號)。
(二)、 聯絡人:三重高中輔導組李芳淇組長 2976-0501 分機 144
(三)、 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線上報名(各場次報名代碼及報名截止時間如附件 1)。
八、注意事項:
(一)、當日工作人員及講師、給予公(差)假登記,課務排代。
(二)、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餐具。
(三)、校園停車空間有限,礙難停供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九、成效:預計於 110 年 8 月配合祖父母節,辦理課程及學生作品成果展。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9-11
{{ $t('FEZ014') }}2020-10-11|
{{ $t('FEZ005')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