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5條辦理。
二、本案旨在透過電影賞析提升教育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各項議題之重視;並運用真實故事改編,引發教育人員對性平及霸凌等青少年議題的關注,進而規劃友善校園活動協助學生接納自己、肯定自我。:
三、時間、地點及對象如下: 時間:109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下午4時。 地點:板橋大遠百威秀影城(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28號10樓)。 對象:本活動預計錄取205位,名額如下: 任教於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輔導主任、輔導組長、特教業務承辦人、學務主任、生教組長。(175名) 本市學輔專業人員:心理師、社工師、專輔老師、特教中心人員。(30名)
四、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109年11月3日(星期二)至 109年11月9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教師請於上校務行政系統報名;本市學輔專業人員請至以下表單填寫報名資料。(https://forms.gle/4475gZjMnmWKaHmG8) 報名若未超過205人則全部錄取,若超過錄取名額則以亂數抽籤,錄取名單於109年11月10日(二)下午5時後,公告於本市特教資訊網/行政公告處(http://www.sec.ntpc.edu.tw),請逕行上網查詢。
五、本研習活動,核定錄取之學校教師及專業人員,以公假方式辦理,並核予研習時數 2小時(薦派方式辦理)。
六、承辦(協辦)學校工作人員以半日公(差)假課務自理方式登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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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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