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市預計於1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網、新北資優資訊網,本市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公告本計畫,請協助同步公告。
三、事關學生權益,請將旨揭計畫與附件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重要訊息處,公告時間自110年5月11日至110年12月3日止;另請各校相關處室提供計畫附件三競賽得獎學生鑑定訊息,並依實施計畫作業時程辦理後續鑑定工作。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5-11
{{ $t('FEZ014') }}2021-12-03|
{{ $t('FEZ004') }}2021-09-08|
{{ $t('FEZ005') }}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