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生教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6月23日新聞稿公告,全國各級學校配合延長三級警戒至7月12日,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遵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與縣(市)政府相關防疫規範,處理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到校領取物品及退費等相關事宜,以避免群聚感染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
二、請加強高關懷學生輔導,掌握學生居家情形,適時提供關注與關懷,透過電話聯繫、班級群組或社群軟體等多元管道,持續指導與協助。
三、暑假期間如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本局協處者,請以電話通報本局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29560885、傳真:02-29560800)由專人協處。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7-06
{{ $t('FEZ004') }}2021-07-06|
{{ $t('FEZ005')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