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辦理旨揭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轉知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表格亦可由本市教育資源網下載運用(路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電子公告/電子公文);網址:http://www.ntpc.edu.tw/。
(二)本計畫由符合資格之學生填寫申請表、家庭概況表、服務同意書等表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送就讀學校進行初審。
(三)為使核實補助,學校得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四)請校方人員依檢核表確實審核相關證明文件核章後,依序裝訂表件,將1式2份表件(正本1份、影本1份) 掛號郵寄至承辦學校辦理,另請學校務必自行掃描備份,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
(五)務必至https://forms.gle/B4nY4J3HmpnyiFEx5填報「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110學年度 【新申請學生】報名表單」,以利承辦學校核對彙整資料。
(六)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無推薦者免送件。
(七)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詢本市溪崑國中輔導處蘇建東主任(電子信箱350@ckjhs.ntpc.edu.tw,或(02)26869727轉350。)
(八)資料請逕寄本市溪崑國中(校址:22072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信封請註明「申請圓夢基金獎助-組別」(例如:申請圓夢基金獎助-國小組」)。
檢附實施計畫、檢核表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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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11
{{ $t('FEZ014') }}2021-10-11|
{{ $t('FEZ004') }}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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