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內容重要期程分述如下:
實施對象:入學時年滿5歲,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生相當,設籍本市且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實施方式:分為初選評量(團體測驗)及複選評量(個別測驗)2階段。
重要期程:
初選報名日期:111年2月16日至17日。
初選評量:111年3月5日(星期六)。
複選評量:111年3月26日(星期六)。
結果公告:111年4月8日(星期五)。
就學安置:通過鑑定者,核給資賦優異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得至學區學校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倘學區學校為經本府教育局核定之111學年度額滿學校,需依額滿學校登記期程辦理登記。
三、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頁、本市資優鑑定網站。另,本市資優中心於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18:00舉行線上說明會(https://www.youtube.com/watch?reload=9&v=J9f0QCGJ88k),請轉知家長踴躍參加。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資優中心李家兆輔導員,電話:(02)29438252分機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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