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重申本市「學童護眼方案」服務對象及方式。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月18日新北衛健字第1110079336號 函及續本局111年1月11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10021108號函 辦理。
二、旨揭方案服務對象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
1、就讀本市國小1至6年級學童。
2、經幼兒園健康檢查後發現疑似視力篩檢異常之中、大 班學童。
(二)服務方式:
1、國小1至6年級學童家長可逕至合約醫療院所索取並填 寫家長通知及同意書後,即可進行每年1次免費視力檢 查(建議可先電話詢問眼科檢查時間)。
2、幼兒園中、大班學童持經衛生所或幼兒園蓋章開立之 「疑似視力異常轉介單暨家長通知及同意書」 約眼科醫療院所進行檢查(建議可先電話詢問眼科檢查 時間)。
{{ $t('FEZ003') }}2022-01-28
{{ $t('FEZ004') }}2022-01-28|
{{ $t('FEZ005')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