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提升中小學教師、行政人員及校長專業成長動能,鼓勵學校依需求自主成立「專業學習社群」,亦鼓勵學校之領域或議題教學研究小組及學年會議以社群運作模式。本學年度新增「數位學習」及「典範社群」。
三、本案計畫說明如下:
(一)執行期程:自111年8月至112年6月止。
(二)補助額度:每社群運作經費以新臺幣1萬5,000元為限,最多補助400個團隊(含20個「特殊教育專業學習社群」、15個「校長專業學習社群」及15個「典範社群」)
(三)社群申請期程:
1、申請期間:自111年4月20日(星期三)至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2時止。
2、公告結果:預計於111年7月29日(星期五)公告結果。
四、各校申請數量依各校規模而定,同一學校內有不同學制者,分開計算,前述班級數以110學年度各校普通班實際班級數為準,申請特教專業學習社群、校長專業學習社群,獲選典範社群以及曾任本局貢獻平臺社群申請數量另計。
五、各校申請資料由本局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依據各社群申請資料、參考補充資料及審查重點進行審查,採序位法遴選出受補助團隊。
六、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網站操作手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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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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