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案旨提供公開場合鼓勵推動適應體育卓越學校單位之教學成果以及透過公開發表,促進跨校、跨地區教師得以共同交流及學習,樹立全國適應體育推動典範,吸引他校觀摩學習。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1年6月10日(星期五)止。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自111年7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2年1月31日(星期二)止。提案執行主軸,參閱附件。
三、申請單位請備妥相關文件包含「111年度學校適應體育教學成果發表計畫」,備文送局彙整。並將電子檔寄至af0735@ntpc.gov.tw。
四、本案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委託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郭鴻霖專任助理,電話:(02)7749-5301,電子信箱:lac.ntn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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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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