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因基金會委員已屆齡,本學期爰為最後一次申辦,嗣後不再辦理。
★詳細說明請見附件
★名額有限
★校內收件截止日:115年10月5日
一、協助對象:(須符合以下2條件)
1.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隔代教養家庭操行成績及格之學生。
2.申請人祖父母之其中一位年齡須滿65歲以上(原住民須滿55歲以上),但祖父母一方及申請人(學生本人)領有政府殘障手冊或提出證明因病無法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二、檢附資料:
(一)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導師填寫)
(二)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含操行成績)證明(學校統一申請)
(三)低收入或清寒證明(請向戶籍事務所、居住地之里長申請)。
(四) 符合資格之祖父母身份證影本(含正、反兩面),存摺影本。
(五)申請人及祖父母戶籍謄本(各一份),祖孫同住提供一份即可。
※申請人與祖父母至少一位須設籍至新北市。
★詳細說明請見附件
★名額有限
★校內收件截止日:115年10月5日
一、協助對象:(須符合以下2條件)
1.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隔代教養家庭操行成績及格之學生。
2.申請人祖父母之其中一位年齡須滿65歲以上(原住民須滿55歲以上),但祖父母一方及申請人(學生本人)領有政府殘障手冊或提出證明因病無法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二、檢附資料:
(一)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導師填寫)
(二)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含操行成績)證明(學校統一申請)
(三)低收入或清寒證明(請向戶籍事務所、居住地之里長申請)。
(四) 符合資格之祖父母身份證影本(含正、反兩面),存摺影本。
(五)申請人及祖父母戶籍謄本(各一份),祖孫同住提供一份即可。
※申請人與祖父母至少一位須設籍至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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