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補發新北兒童卡,請參閱附件說明。(115.01.06修訂版) - 安和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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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補發新北兒童卡,請參閱附件說明。(115.01.06修訂版)

考量國小學年制度,部分學童年滿12歲仍在學,故修正旨案QA有關優惠對象及申請資格之說明如下:
一、考量同一年度年頭及年尾出生之學童並非就讀同一年級,部分學童已年滿12歲仍於本市國小就讀,請申請人予以出示學籍證明方式即可受理補發申請。
二、學童於本市國小就讀具有學籍,惟其法定代理人均為外籍人士,因尚無戶籍未能出示戶口名簿,請申請人予以出示學籍證明及居留證等相關證件即可受理補發申請。
三、學童因身心障礙或疾病因素,經學校依相關規定核准調整就學年級或延後入學者,請申請人予以出示學籍證明方式即可受理補發申請。
四、愛心卡與兒童卡尚無規定僅能擇一持有,身心障礙學童申辦愛心卡時,請勿回收原持有之兒童卡,致家長需再行申請補辦。

相關申請流程及所需準備之證明文件,請參閱附件Q&A(115.01.06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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