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事件」校園團體訴訟需知 - 安和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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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事件」校園團體訴訟需知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7 月 30 日新北教衛環字第 1151469654 號函辦理。

二、 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受託辦理「中聯油脂事件」團體訴訟申請案,本校將協助彙整有意提起訴訟之教職員工及學生資料,統一代為送件。

三、 適用對象:

1.僅限本校現職教職員工

2.本校 114 學年度之在學學生(含當年度畢業生與轉學生)。

四、 食用事實:

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產品者(公告範圍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
五、 若有意願參與,請依序完成下載、列印並繳交「紙本訴訟文件」

1. 下載與列印: 請下載頁面最下方文件,並填妥表格,每位要參加團訟學生均須填寫三張團訟相關表格:

(1) 01-基本資料表:

(2) 02-讓與書

(3) 03-無與業者和解切結書

共 3 份,且均須提供正本。

2. 文件裝訂限制:特別提醒!相關文件請一律使用 A4 單面列印、不要裝訂、不要貼標籤! 可直接將文字補充於空白處或空白 A4 書寫。

3. 簽名規定: 申請人均需親自簽名或蓋章;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同意。

4. 應附佐證資料:

(1). 學生: 請提供戶口名簿影本 (需含父母與學生)。

(2). 教職員工:佐證部分可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本校將開立確實有用餐之證明切結書。

(3). 繳交地點: 繳交前請參閱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確認資料齊全,並於校內收件截止日(10/8(四)前送至學校警衞室。

(本校窗口僅協助收件,不進行實質資料審查)。
★本案所有進度、期程、或填寫文件之相關疑問,請逕至台灣消保會網站查詢,或洽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諮詢窗口林小姐(電話:07-970-0726)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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