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輔導團115學年度團員甄選簡章」 - 安和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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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輔導團115學年度團員甄選簡章」

一、初審(書面審查):請參加甄選者填妥資料後,由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連同個人教學資料於旨揭日期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複審(面試):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另行通知,並請於115年4月20日(一)下午2時至本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參加面試。
三、公布結果:115年5月20日(星期三)前於本中心網站公告甄選結果,並另函通知錄取者。甄選成績未達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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